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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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型H1N1流感防治之二 出入境人员须知
1、以下人员不应出外旅游: (1)有任何不适,尤其是发热; (2)在过去十天内,曾经与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紧密接触,即曾照顾患者、与患者同住、或接触过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和体液人员。 2、出境人员需做到: (1)旅游前,需预备以下几项物品: 一般应急用品如:纸巾、口罩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 含65~95%酒精的消毒剂,以便在没有洗手设备的情况下,清洁及消毒双手。 当地中国领事馆联络电话。 (2)旅程中 A.检疫 与检疫及卫生人员合作,完成必须的出入境程序及检疫措施。切勿乱抛垃圾和随地吐痰。 垃圾应放在废屑箱内。如需吐痰,应用纸巾包好,然后弃置于废屑箱内。 B.勤洗手 经常保持双手清洁,如厕后、进食前、处理食物前及触摸过公共对象后都应用洗手液洗手。避免触摸眼睛、鼻及口,如需触摸,应先洗手。如没有洗手设备,可用含酒精的消毒剂洗手。 C.备用纸巾/手帕 带用纸巾/手帕。打喷嚏及咳嗽时应用纸巾/手帕掩着口鼻。 D.备用私人用品 不要共享毛巾及私人用品,以免传播疾病。 E.备用口罩 可带备口罩,以便自己/同团人员有呼吸系统病征时戴上。 F.公筷及公匙 吃饭时应使用公筷及公匙,不应与人共享饭盒及饮品。 G.健康生活 旅游期间继续实践健康生活模式,及保持身体清洁,不要吸烟。 H.如有不适 如有不适,尤其是发热,应通知酒店及领队/导游或相关人员; 病者及其照顾者应立刻戴上口罩; 尽快安排医生诊治; 留在酒店房间/房间休息及暂时终止行程,直至痊愈; 旅客若被当地医生怀疑或证实染上甲型H1N1流感,需留在当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治疗,同行人员如无必要,应减少与病者接触,并遵照当地医生指示,严格遵守个人卫生措施。同行人员需配合当地卫生及检疫部门的指示,安排余下行程和所须的检疫措施。 (3)旅程后 回国2周内,如出现流感样症状(发热,咳嗽,流涕等),应及时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。 3、入境人员需做到: (1)从疫区归国入境时,如出现流感样症状(发热,咳嗽,流涕等),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说明。 (2)从疫区归国2周内,如出现流感样症状(发热,咳嗽,流涕等),应及时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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