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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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假为什么要规定56天
妇女产假规定要56天,为什么刚好是56夭呢?俗话说,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。妇女受孕后,在漫长的孕期中,一个小小的受精卵将在体内发育成一个6~7斤重的胎儿,为适应胎儿的发育,并为分娩做好准备,孕妇的机体,尤其是生殖器官就要发生一系列相应的变化,变化最大的是子宫,它由鸡蛋大小到妊娠足月时,要增大25倍。 分娩后,产妇的机体与生殖器官又发生一系列的变化,子宫每天下降1~2厘米, 10~14天进入盆腔,6~8周恢复到妊娠前水平。这期间,子宫的内膜也在修复,而胎盘附着部位的修复,要比宫腔其他部位复杂些,经过6~8周的内膜修复后,宫腔不遗留疤痕,以保证再次妊娠时具有健全的功能。 随着子宫的复旧,内膜的修复,阴道有分泌物流出,称为 “恶露”。产后3~7天内,恶露为血性呈红色,以后颜色变淡红色, 10天以后呈黄白色,两周后变白色。如果血性恶露持续两周以上,提示子宫复旧不好,如果恶露有臭味,说明宫腔有感染,这都要去医院诊治。 根据大量的观察和医学研究的结果证明,整个复旧过程,需6~8周才能完成,这个时期医学上称为“产褥期”,俗称“坐月子”。所以产假规定为56天,是妇女产后复旧所必需的时间,是具有医学科学根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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